足纪字(2004)21号
关于2004蓝带中国足协杯赛中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
各赛区委员会、、、中超、、中甲足球俱乐部::::
在2004年8月7日进行的2004蓝带中国足协杯第四轮第一回合四川冠城队与上海申花SVA队的比赛进行到第88分钟时,,上海申花SVA队部分运动员对裁判员判罚提出质疑,,,,此时上海申花SVA队教练员贾秀全进入场内指责裁判员,,,引起赛场混乱,,造成比赛中断,,,比赛结束后上海申花SVA队部分教练员、、运动员上前围堵裁判员,,,,在赛场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。。。。
根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》第十一条、、、、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规定,,做出如下处罚::
一、、、 对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提出通报批评;
二、、、 停止上海申花SVA队教练员贾秀全随队进入比赛场所工作2场(2004蓝带中国足协杯第四轮第二回合、、、2004中超联赛杯赛第三轮第一回合),,罚款人民币10000元。。
上述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,,个人罚款由俱乐部代缴,,并在30日内将罚款汇入中国足球协会银行帐号,,,逾期不缴,,将追加处罚。。。。
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
二00四年八月十日